"聽說你沒有司機就在五環上開車啊,請出示一下駕照,我們要扣分。""我是乘客啊,坐在副駕駛,扣什麼分?!""車上就你一個人,不扣你扣誰?難道車還會自己動?""真的是它在自己在動,不關我的事啊親。"
文/唐文
今天上午,在百度AI開發者大會現場,正對Apollo計劃進行介紹的陸奇突然將鏡頭切至場外,原來是百度創始人李彥宏正坐在一輛由百度和博世基於Apollo技術共同開發的自動駕駛汽車內,行駛在北京五環的公路上。
視頻中,李彥宏坐在自動駕駛汽車的副駕駛座位上,駕駛座位沒有駕駛員。李彥宏通過遠程連線描述了自己的實時體驗:"現在車非常的多,但是還是很平穩,感覺非常不錯。前麵也有一個屏幕可以展示出來自動駕駛汽車探索的周邊的情況,我們的車處在自動駕駛的狀態。"到達北京國家會議中心後,李彥宏還發表了現場演講。
然而一石激起千層浪,當大家都在熱議Apollo 1.0和百度自動駕駛汽車時,有交通管理部門的內部人士稱,我國現行法規並不允許無人駕駛汽車上路行駛,對於百度公司和李彥宏早上的"駕駛"行為,交管部門正在就此展開調查。
就自動駕駛汽車上路行駛的合法性,及是否有向交通管理部門"先報備後上路"等事宜,TechWeb向百度方麵進行了谘詢,截至發稿對方未予以回應。
事實上,對於無人駕駛汽車,責任歸屬問題一直是一個爭論不休的話題。目前,我國現行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配套的法律體係,暫未涉及到無人駕駛機動車輛上路等相關領域。
但據我國現有的法律規定,機動車必須由合格的駕駛員按照規定進行駕駛。《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條及其《實施條例》共同明確了國內現階段機動車應該由"符合國務院公安部門規定的許可駕駛條件的人"駕駛,將"自動駕駛汽車"排除在外。《道路交通安全法》也將駕駛車輛的對象限定為人,即在我國法律上還沒有承認無人駕駛的存在。
另外,《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駕車時接打移動電話將被記2分,即駕駛員雙手如果不接觸方向盤,不對機動車進行控製,是屬於妨礙安全駕駛的違法行為。如果無人駕駛汽車遭遇交通事故,是由汽車製造商還是無人駕駛係統供應商承擔責任?再有,無人駕駛汽車的汽車保險適用何種法律?對此,我國目前也尚無明確的法律法規來作出規範。
放眼世界,我們先參考一下國外的經驗。目前,美國交通法規規定,對於無人駕駛汽車發生的相關法律糾紛,隻要是律師提出來的,都可能使當事人成為被告。同時,目前主要發達國家都已采取多種措施支持企業開展無人駕駛汽車的研發和測試,通過包括批準無人駕駛汽車路測、建成無人駕駛汽車測試路段等方式促進無人駕駛汽車產業的發展。
據了解,國家對"智能網聯汽車"的總體規劃始於2014年10月。當時,工信部委托中國汽車工業協會、中國汽車工程協會、全國汽車標準化技術委員會(以下簡稱"汽標委")分工展開研究。
其中,中國汽車工程協會負責技術路線圖的製定;而汽標委則負責標準體係的規劃。智能網聯汽車的範疇包含了現在汽車界大熱的"自動駕駛"和"無人駕駛"的概念。目前負責標準體係規劃的全國汽車標準化技術委員會已經成立了ADAS(高級輔助駕駛係統)標準工作組。
據媒體報道,目前全國汽車標準化技術委員會已經組織開展了對汽車及相關行業的國家層麵及部門法律法規的梳理,目前這一工作基本完成。接下裏的任務是首先分析過去這些法律法規對ADAS及自動駕駛可能產生的製約。隨後,會在國家允許的情況下,對ADAS在特定範圍、特定區域內進行驗證。此外,自動駕駛汽車及智能網聯汽車使用的公共道路管理文件,也正在開展。
百度今天的技術,也讓網友們直呼"驚豔"。另外,李彥宏早已向官方建議,應從國家層麵對無人駕駛予以重視,國家對無人駕駛技術的研發和產業化應用做好頂層設計和科學規劃,加大資金支持力度,鼓勵中國汽車企業和互聯網企業合作研發、協同創新。他建議盡快修訂和完善無人駕駛相關的法律法規,為無人駕駛汽車的研發、測試和商業化應用提供製度保障;同時加快推進無人駕駛汽車相關技術標準的建立和完善,積極組織開展無人駕駛汽車測試的試點工作。
相關專家也表示,中國需加快無人駕駛汽車相關技術標準及法律法規等方麵的前瞻性研究,加快規劃智能交通係統等基礎配套設施,為將來製定無人駕駛汽車行業的國際標準爭取更多主動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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