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很偶然地看到朱大可又做"大師"狀出來指點江山了。我在十幾年前就批過他了,這麼多年過去了,他還是一點沒變。)
很偶然地,在網上讀到《北京青年周刊》2003年11月24日刊載的陳黎對朱大可的采訪《朱大可:這是一個文學叫春的時代》,發現這位據說"被認為是中國最優秀的批評家之一"的"當代著名文化批評家,學者,小說及隨筆作家"也要來打我的學術打假:
陳黎:你對魯迅的評論很有意思,我看到方舟子對你的批駁,仿佛魯迅被你妖魔化了。你怎麼看待國內學界對魯迅的研究?
朱大可:現在需要做的是三件事:把北京魯迅和上海魯迅分開;把魯迅思想和所謂"魯學"分開;把魯迅本人和那些魯學家分開。在沒有做到這三點之前,任何對魯迅的談論都是扯淡。方舟子對科學界作假事件的揭發,是有重要社會價值的,但他所濫用的大批判話語,把學術清算推向過度的仇恨,反而自殘了他的事業。他對魯迅的維護,無非是要維護那種道德批判的"暴權"。我注意到他對上海社科院某雜誌的"誹謗"起訴,那是一個荒謬的故事,因為那些對方用來攻擊他的用語,正是他本人經常攻擊他人的。方舟子不幸中了他自己調製的語言蠱毒。這個怪圈,就是"魯語"帶來的後果。這個"魯語",起源於魯迅,經過"文革"的發酵,已經成為集體創造的盛大產物,至今仍然支配著我們的學術生活。希望方舟子能夠從這一事件中得到教益。我所擔心的是,我自己也會一不留神掉進這個陷阱。我必須保持對話語的警醒。(引文完)
我起訴上海社會科學界聯合會(不是朱大可所說的"上海社科院")主辦的《探索與爭鳴》雜誌連續三期刊登匿名誹謗我的文章,被告在法庭上為自己辯護的一個理由,就是說作者"野鶴"是"模仿了方舟子經常使用的筆法和文風,是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而朱大可也說"那些對方用來攻擊他的用語,正是他本人經常攻擊他人的",可見"現居上海"者,就不難所見略同。且不說法律並不承認"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的合法性,即使"野鶴"真的是在模仿我的文風,那也是東施效顰:我在批評人時,無不盡量做到擺事實講道理,起碼決不會為了製造結論而捏造事實;而野鶴卻反其道而行之,為了攻擊我有"政治野心"、是"江湖騙子"和"偏執狂"而捏造了大量的事實。
朱大可之所以同情野鶴,也不難理解,因為他本人就是個捏造事實的高手。我那篇批駁他的文章《淫者見淫--評朱大可〈殖民地魯迅和仇恨政治學的崛起〉》所批評的正是這一點。朱大可為了妖魔化魯迅,竟然偽造史實說:
"魯迅和許廣平的婚姻乍一看似乎還算美滿,但仔細探究,卻找不出任何生命激情的跡象。魯迅最珍愛的女人,是他在北京師範大學兼職時的左翼學生劉和珍,她的被殺令魯迅心如刀割。他的一篇《紀念劉和珍君》,寫得悲痛欲絕,猶如寒夜裏的一聲淒厲的狂哭。作為劉的同學,許廣平扮演了一個劉的代用品的腳色,她在魯迅最傷痛的時刻出現,竭盡勸慰之能事,這多少補償了魯迅對於舊愛的無限迷戀,而劉則因此獲得了一個戀父情結式的升華。"
我不過是指出了這個事實:1925年3月11日,許廣平就已開始與魯迅通信,到當年8月中旬,兩人就已定情,而要到第二年3月18日劉和珍才犧牲。因此朱大可這段顛倒了時間順序的論據完全不成立。這是隻要翻翻《魯迅全集》,看看所謂"魯學"入門書就可以知道的。朱大評論家卻連基本的資料尋找、查對工作都不屑去做,以自己陰暗的性心理度魯迅之心,不正是淫者見淫嗎?主題先行是評論家的大忌,不得捏造事實更是學者的道德底線,而朱大可麵對這種足以讓每個真正的學者汗顏的批評卻不僅不思悔改,反而再次以己心度人腹大義凜然地攻擊、訓斥批評者,可知其學術道德水準低到何等程度。不過他既然把道德批判視為"暴權",和他講學術道德也不過是對牛彈琴。更奇怪的是,那篇已被證明是建立在捏造的論據基礎上的奇文還被不做修改、不加澄清地收入多種文集中,而朱大可也繼續當他的"中國最優秀的批評家之一",印證著中國批評界的墮落。
現在中國文學界據說已經進入了用下半身寫作的時代,或者用朱大可的話說,叫做"一個真假難辨的叫春的年代已經降臨",那麼他要順應時代,也想用下半身寫評論,甚至連魯迅也不放過,要挖掘魯迅不可告人的性心理,乃至以魯迅的醫生自居憑空想象"在兒子出世以後,魯迅陷入嚴重的陽萎",盯著魯迅的下半身叫春,雖然令人惡心,也是其學術自由。但是學術自由必須輔以學術道德,否則,用"朱語"來說,乃是濫用"大批判話語,把學術清算推向過度的仇恨"、"不幸中了他自己調製的語言蠱毒"。他還好意思裝模作樣地自勉"我所擔心的是,我自己也會一不留神掉進這個陷阱。我必須保持對話語的警醒。"卻不知自己早已掉進了陷阱,而且是自覺自願、得意洋洋地掉進去的,所以我們也不必假惺惺地希望他"能夠從這一事件中得到教益",就讓他一直"自殘"下去好了。
2003.11.25.
(識別下麵二維碼購買方舟子著作簽名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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