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五,千呼萬喚的北京網貸備案細則征求意見稿終於出爐。不過,曾經被稱為"史上最嚴"網貸監管的北京地區,此次發布的網貸備案製度卻讓業界看到了鬆動的跡象。不僅沒有提及此前上海、深圳版本的"存管必須在屬地銀行"的條例,設立條件也較其他地區相對寬鬆。
未提及銀行屬地化管理內容
北京版的征求意見稿規定,網貸機構選擇由本市監管部門認可的銀行業金融機構簽訂資金存管協議,並未提及商業銀行存管屬地化的要求,讓業內頗感意外。
開鑫金服總經理周治翰表示,相較於此前傳出的屬地化,這個表述更加靈活、寬鬆。尤其對於已經接上非本地銀行存管的平台來說,留有商量餘地。
理財範CEO申磊也表示,在存管銀行選擇上,北京地區金融監管部門認可的銀行的標準如何界定,有待監管部門明確。
此前,在上海、深圳發布的網貸備案征求意見稿中,均要求網貸機構的銀行存管必須屬地化管理,也就是說,隻有在本地的銀行分支機構中存管才算數。該條款引起業界熱議,不少業內人士認為,必須屬地化管理的要求對於大多數銀行而言太過嚴苛。
根據融360的數據,目前上線銀行存管的平台中,有112家上線平台不是在屬地有經營實體的銀行進行資金存管,這批平台數量占比達到上線平台總數的41.79%。
北京版更注重風控
北京版征求意見稿表示,新設立的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應當按要求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辦理注冊登記手續並領取營業執照。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應在公司名稱中標注"網絡借貸信息中介"字樣,並在經營範圍中明確"開展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服務(應在金融主管部門備案並取得電信業務經營許可後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同時,在這份征求意見稿中,針對網貸機構列出了六條設立條件,其中包括風險管理能力、獨立的投訴受理部門、業務係統與本市網絡借貸監管係統對接、業務係統和災難備份、資金存管。而此前發布的深圳備案細則,在設立條件上設立了八個門檻。業內人士認為,北京的網貸平台設立條件相對寬鬆,更加側重的是風控能力和客戶的信息安全管理。
值得注意的是,北京網貸備案征求意見稿還規定,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申請備案登記時應當以書麵形式提交合規經營承諾書,要求業務係統接入本市網絡借貸監管係統,確保及時向市金融工作局、所在區金融辦與北京銀監局報送真實、準確、完整的數據、資料。
此外,北京的這份網貸備案征求意見稿中,首次明確了銀行的責任。征求意見稿顯示,銀行業金融機構未按承諾或有關規定報送材料或告知情況的,市金融局和北京銀監局有權要求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更換存管銀行。也就是說,銀行具有的責任是按承諾報送材料或告知情況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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