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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個時代有每個時代的音樂,隨著《中國有嘻哈》的熱播,中國的嘻哈音樂和一眾 rapper 才終於從地下升上主流的台麵,讓更多人了解且為之狂熱。而更多的是被時代遺忘的音樂,在中國的 80 年代,迪斯科和"迪斯科女皇"也曾風靡一時。好音樂和有趣的人不該被遺忘,我們來走進張薔的世界,看看她對音樂、對時尚、對真人秀等等的看法,你會發現她是個怪人,很美的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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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欣賞的東西跟人家是岔著的,我想怎麼唱就怎麼唱"
別人喜歡鄧麗君、李穀一的時候,張薔就已經著迷於歐美音樂了。沒有哪個音樂更好,隻能說她夠怪,怪到我行我素、天馬行空。
我的音樂方向跟別人不一樣。我欣賞的東西跟人家是岔著的。比如當時年輕人都欣賞鄧麗君,我那會兒已經早已進入歐美迪斯科狀態了。因為我聽得多,我從小學就開始聽那種歐美的音樂,那會兒的人還都在聽李穀一,再往後一點就是鄭緒嵐、 朱明瑛老師這些。蘇小明流行的時候我是初一還是初二,那會 兒她是第一次用架子鼓的樂隊,我很愛看,我愛看東方歌舞團的演出。
我唱歌比較直白,不是那種會想著該怎麼唱、有很多處理手法的。時候到了,我就張開嗓子,想怎麼唱怎麼唱,天馬行空。
我比較我行我素,不太在乎外人怎麼說。從小時候我就是這樣一個人。我小時候愛穿緊身褲,買了燈心絨喇叭腿褲,就會把大喇叭腿那一側剪掉,然後再收緊。
我也有偶像,但我是分開的。比如我看電影,我就喜歡那個電影明星;我要是聽音樂,我就喜歡真正的歌手。不可能把他們混淆,不會因為誰演電影好,就去聽他的音樂,因為他的音樂估計很難聽。這方麵我是分得很清楚。
"歌迷為了不讓我下台,往台上砍磚頭"
你可能覺得現在的粉絲挺狂熱的,去機場接機的、給明星買廣告位的、為了明星鬧自殺的,其實沒準兒你爸媽在年輕時候也瘋狂追星過。張薔絕對是 80 年代的巨星,有歌迷為了不讓她下台結束演出,竟然往台上砍磚頭。
初三的時候,我在首體唱過一次。那會兒還沒紅,還沒有錄過磁帶。那次演出是圍棋聯誼會舉辦的,當時有蘇小明、張暴默,還有鄭緒嵐。我連演了三場。到了最後一場,我的同學有拉橫幅去的。後來有一次我在地鐵上碰見過他們,他們說你演出時我們都去看了,還給你拉了橫幅。
那時候,我一般的演出都會準備八首歌。有一次在河南演出,唱完八首歌,歌迷不讓我下台,要走就鬧,往台上砍磚頭。最後我說不能再唱了,主辦方就說,這樣吧,誰有票,手裏捏著票的人可以進來看張薔。完後我就坐在凳子上,這邊兒是警察,觀眾們就從這個門進來看我,完了從那個門出去,特逗。我就坐那兒,他們就看:哦!張薔長這樣兒。我在東北演出的時候,他們攔著我的車,車也不敢走,很慢。他們就敲窗戶,"這是張師傅嗎?""這就是張師傅!張師傅就長這樣!"特逗。那會兒我才十七八歲。
"現在觀眾審美被帶偏了,連人情都沒有那會兒人瓷實"
稍微對音樂感冒一點的人,可能聽過張薔 2013 年專輯《別再問我什麼是迪斯科》裏的《手扶拖拉機斯基》,旋律、歌詞、律動都很讓人亢奮。
我知道我會是一個明星。從小我就這麼覺得。流行歌曲這一塊,我認為我駕馭得很好,我也知道我們這 一代的年輕人想要什麼,因為我也是其中一分子,我知道我們這一代人喜歡聽什麼,所以我很有譜。成功沒那麼容易,我也不是說沒有準備而來的,盲目地就成功了。那時候我去參加家庭舞會,我放的歌他們都喜歡,都會跟著跳。我會拿磁帶把我喜歡的 collection 放在一盒磁帶裏,然後對他們說,聽我這個。放的時候特自信,所有人都跟著跳。
如今的年輕觀眾的審美觀被帶得好像有點兒不對了,不太會欣賞。我覺得,你從事音樂,最起碼應該有一個很好的對音樂的判斷力,不是什麼歌都假裝好聽就是好聽。有很多歌是假裝煽情,假裝好聽,感動不了人。不像 80 年代或者 70 年代、 60 年代的流行音樂,是發自內心的,是愛過一個人之後寫出來的 。現在的人寫歌,很可能不是真正愛過誰,而是為了交活兒寫出來的,所以他打動不了人。但是現在的聽眾隻能聽這些,沒有來源,現在人情都沒有那會兒人瓷實。
現在好多愛情歌曲都是假的,我覺得現在人誰都不愛誰。有一個大家都愛的,就是人民幣。我感覺,現在像我們那個年代的那麼敢付出的人沒有了,在我們那個年代,真的可以為友情、愛情真正去付出,兩肋插刀,可以做到這點。我們找對象不是說要找什麼有錢人,什麼地產商,我們也沒有想過找領導家的孩子。他長的符合我心目中的要求,他做的能感動我就 OK 了。我永遠不會主動追求愛情,我就是被動的愛。我的自尊心比較強,我覺得我喜歡誰,我也不會主動跟那個男孩子說話。你可千萬不要以貌取人,以聲音取人。唱歌是一種藝術的表現方式,不是真正的我。我反差挺大。
《別再問我什麼是迪斯科》幫我收了一批 90 後粉絲。他們覺得,雖然以前都沒聽說過這個人,但她的音樂卻是不一樣的,跟他們現在聽到的東西是不一樣的。
每年草莓音樂節我都有演出。當我開始唱了,這邊開始躁起來了,你會看到漫山遍野的人往我的舞台跑,這是我想要的,而不是說魚貫而出。有的歌手在唱,底下的人在往外走,或者瞎溜達。因為人喜歡美的旋律和律動,有一個固定的律動,能激起他亢奮的細胞。旋律是感動人的,節奏是給人激情的。這兩個結合起來了,肯定勝出的。
她第一個登上《時代周刊》,卻覺得照片很醜
張薔當時究竟有多火?她 17 歲時唱片銷量就賣過了 2000 萬張, 1986 年被美國《時代周刊》評為"全球最受歡迎的女歌手",包括惠特尼·休斯頓、鄧麗君等六位,張薔排第三,鄧麗君第四。
《時代周刊》的那篇封麵文章是英文的,我當時看不懂,就讓人給我翻譯。文章的大致意思是說改革開放之後,中國的流行音樂也敞開了大門,張薔就是中國流行音樂現在最熱門的 pop-song star ,人們都很喜歡她,她就相當於美國的麥當娜。我並不太計較他的文字,我也不懂,愛寫什麼寫什麼。我也沒有覺得《時代周刊》有什麼了不起 。我就計較他們給我拍的照片特醜。他們拍了好多張,最後就挑了那張,這可能是他們的審美。
我沒那麼叛逆,生活裏我還是挺溫和的一個人。希望過好日子,平平淡淡的。我很平凡,我不參加任何人的聚會和玩,也不交際人。那會兒我的經紀人就是我媽,我的玩伴就是我的男朋友。要麼就去建國飯店喝水、吃飯。那就是下午的時光。北京飯店、建國飯店、 西元飯店,都是我的下午茶時光。我現在變了,如果我對你印象好,我的話匣子就打開了,上來就說真心話,說真話。可能是因為年齡大了吧。
"溫不溫柔是一回事兒,應該善良一點兒"
今年,張薔發了一張極具特色的新專輯《北京女孩》,她就是北京女孩本人,善良,不惹事,有傲骨,安於變老,也願意回歸家庭。
我覺得北京女孩兒的特點是有點驕傲,有點兒傲骨,不善於耍心機或者溜須拍馬,不會為了達到自己的目的不擇手段。她們都比較直白。
一個女人的美應該是,心地善良,不惹事,別找麻煩。我不是作女。我心目中最完美的女人是我奶奶,還有宋美齡。我奶奶 1918 年生的,現在還活著。她就是心特別寬,特別不會跟別人打架,不會為利益跟人家爭。 我小時候她帶過我,所以我覺得我溫柔的那一麵,願意好好過日子的那一麵,特別像我奶奶。
變老就是自然現象。我剛生完小孩的時候就想,我還是一個小孩子的樣子,可是我已經是媽媽了,我怎麼會老呢?我覺得女人就應該盡量心情愉快,把事情都想開一點,雖然生活裏有很多不如意的事,或者瞬間碰上一個不如意的人,但盡量別鑽牛角尖,別把事情搞大。性格是跟著你的,不會變的,要有個所謂的溫柔善良的心 。溫不溫柔另一回事,但應該善良一點兒。
要是有了孫子,我就不唱了,我就看孩子了。我就該回歸生活的本質了,我不能老出去演,年齡大了,我覺得應該......我不知道 60 歲什麼樣,如果我樣貌不理想,我就不會出來了。
"衣服是人的靈魂,我沒有遇到一個真正好的編曲"
和許多明星為了身材嚴格控製飲食不同,張薔喜歡吃,更喜歡穿,就追求好的生活。能賺錢也會花錢,這就是張薔。
我喜歡吃好吃的,好吃的是人的身體,衣服是人的靈魂,是精神麵貌,所以我喜歡穿好的。我不停地在換好衣服,我並不要求多貴的,但它一定要舒適,質量好。我喜歡低消費、高品質的生活。也追過名牌,但現在不盲目了。我淘汰的衣服很多很多,我們家阿姨、一 院子的人都穿著我淘汰的衣服。演出服沒法送人,我有時候就壓箱底兒。
音樂上我有複古情結,服裝上也有。我覺得複古的服裝美。現在很多幾何形的設計不適合我們真正的女人,而是適合那種比較中性的人的感覺。但是我們這種女性化的人,還是喜歡上世紀的美感,甚至是 30 年代電影明星的那種美。我覺得那種美不能扔掉,女人就是女人,就得美。那種幾何的衣服,穿著硬邦邦的,跟蹬三輪的似的。
我現在跟以前沒什麼變化,還是那樣唱。但如果你編的音樂不好,我唱的就不好,你編的音樂好,一個小的音符,可能就給我感覺,我就能變換一個人,能拐一下 ,讓你有感覺。我一直在說,我長這麼大,很多人喜歡我的歌,但是我很不滿意,我沒有遇到一個真正好的編曲。"新褲子樂隊"是現在我最好的編曲,我希望還能更上一層樓。
現在有這麼多公司追著我簽我,說明我有市場。又能賺錢,又能穿好衣服,這是我想要的。因為我有好多好衣服,我喜歡穿,我的衣服還有升值的價值,我穿完的都被美國的 Hard Rock 公司收走了作裝飾用。他們收集很多名人的衣服,我的衣服都翻了好多倍了,這有收藏價值。
"我喜歡享受,唱歌是天生的,我不練歌"
有的人唱歌靠後天練,但張薔的歌喉是天生的,那個年代,蓬鬆的發型加上纏綿的細聲,充滿新鮮感和刺激感。
我屬於那種有藝術家氣質的人。藝術家愛花錢,愛錢,但是他們不會掙,不知道怎麼去經營,我沒有經營的腦子,喜歡享受。
我的嗓音是天生的,從來不練歌。這可能隨家人。我媽媽、我奶奶到老了聲音都是很細的,還是那樣。我媽媽的嗓音特響亮,我奶奶的嗓音跟小姑娘似的。可能這是一個遺傳因素,天生的。
我比較容易害羞,唱著唱著音樂不對,節奏不對,我手腳都不知道擱哪兒,容易不知所措。我不太會表演,我就喜歡音樂到位,音樂對路了,我就很自然,如果音樂不對,我有點牽強。
"我90年代整個兒滾出去了,我不喜歡競爭"
90 年代不是我的時代。我被 kicked out 了,整個兒滾出去了。但是我有一種執著,我就是喜歡音樂,因為音樂融合到我的生活裏,任何角落。我做家務什麼的都會聽音樂,而且我聽到好的音樂會激動,起雞皮疙瘩,能感動我。尤其那個《時光倒流七十年》那個弦樂一出來,我可能正晾被單兒呢,但嘩一下 ,雞皮疙瘩就能起一身。真好聽!雖然是 90 年代了,但是我能想到 80 年代的那種情結。
我不參加真人秀,我是特別怕競爭,我覺得人跟人之間不應該競爭,我怕比賽,從小就怕。我的人生就是平步青雲,我媽媽給我鋪墊了成功的路,讓我一步登天,上來就是錄音。很多人都要經過睡地下室,跟人家拍馬屁才能有錄音的機會。我不是,因為我從小就 生活在音樂的氛圍裏。我去參加青年歌手大獎賽,也是想鍛煉一下我。我喜歡平步青雲的感覺,不喜歡經曆很多折磨去感悟什麼。
"我喜歡迪斯科,也準備嚐試電子音樂"
我喜歡迪斯科,也喜歡電子音樂。現在電子音樂國外做得比較豐富,它音樂的元素還是在的,但是國內的我發現很幹,光是那種節奏,音樂的層次感沒有。 電子樂配上說唱,有的歌也能打動我,有一首電子說唱,叫《 By the sea 》,裏麵說,如果我沒有明星的光環,你還會選擇愛我嗎?那個人說的真是挺棒的,也能打動我,我特別喜歡那首歌。
我還是會出專輯的,我要到外國拿獎去。我認為中國流行音樂走到國外很難很難,但是我要嚐試這一步。其實,人唱得都差不多,我的真本事就是對音樂的審美和判斷。要是判斷對了,你這事就成了。民族音樂比較容易走上世界的舞台,比如說西北歌王,或者蒙古的,他到世界上就是權威。但是流行音樂就不行了,我們反唱人家的迪斯科音樂,站在人家的舞台上,這很難的。但是我想試試,尤其是老歌市場,我覺得我真的可以占領。
我準備嚐試電子音樂。有人跟我說,你還不錄一首電子樂,然後到英國拿一個水星獎?我說,可以啊。 有什麼不行的。我可以試試。這事兒你不做就永遠沒戲。我喜歡 Disco ,我喜歡 funk 音樂,但是可以嫁接啊,可以 mix 一下,讓音樂更豐富更多元化。
"以前是對音樂的喜愛,現在是對生活+音樂的喜愛"
不同階段對同一首歌的演繹會因為閱曆的不同而有不同的演繹。
經曆多了,生活閱曆多了,唱的時候更能更好地詮釋這些詞彙。小時候就是一味地唱,什麼愛情不愛情,也不知道愛誰,從來沒愛過誰,沒人愛我,我就在那兒唱。那會兒是對音樂的一種喜愛,但現在是對生活的喜愛加上對音樂的喜愛,是合體的。比如說《彈著吉他的少年》這首歌的後半部分,會有點搖滾的衝撞力,如果是小時候,我就不會那麼唱。我可能還是會不鹹不淡地那麼唱。
我希望能唱出自己喜歡的歌,給我、給我的孩子們留下一些美好的東西。正好我又有這個機會,天時地利,我為什麼不人和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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