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喬治梅森大學公共事務教授史蒂文·博爾斯丁(Steven Pearlstein)在《華盛頓郵報》發表專欄文章稱,亞馬遜如今規模太大了,太過成功了,以至於對市場競爭或者消費者構成威脅了?今年早些時候,一位28歲的法學學生發表題為"亞馬遜的反壟斷悖論"的法學評論文章,質疑美國現行的反壟斷法是否能夠應付贏家通吃的科技行業。該文章引發了極大的關注和激烈的爭論。

以下是文章主要內容:
上個月,在與法務團隊的四位成員上門拜訪華盛頓自由派智庫New America的辦公室的時候,亞馬遜法律總顧問大衛·紮波爾斯基(David Zapolsky)可謂思緒萬千。當時,該零售巨擘還有幾天就要宣布斥資138億美元收購全食超市(Whole Foods)。該交易不僅僅會在食品雜貨行業引發震蕩,還會引發監管部門對"萬貨商店"的戰略和行為實施反壟斷調查。紮波爾斯基當然清楚,沒有人比New America以及28歲的法學學生琳娜·可汗(Lina Khan)更執著於提起那些反壟斷擔憂了。
"亞馬遜的反壟斷悖論"
今年早些時候,《耶魯法學雜誌》刊登了可汗撰寫的一篇題為"亞馬遜的反壟斷悖論"(Amazon's Antitrust Paradox)的2.4萬詞長文。該文章清晰而老練地詳述了為什麼美國反壟斷法已經到了不再能夠對付像亞馬遜這樣的科技巨頭的地步了。亞馬遜在二十一世紀在電商行業的重要性,已經絲毫不亞於鐵路、電話係統和計算機硬件廠商在二十世紀的重要性了。
然而,時下並不隻有亞馬遜引起競爭和市場支配力方麵的擔憂,可汗也不是唯一的一個擔憂者。由於同樣的問題,歐盟最近對在搜索結果中偏袒自家購物服務的穀歌處以27億美元的創紀錄罰款。在電信行業,網絡中立性以及有線電視公司和互聯網服務提供商優先處理自家內容的權力問題引發了曠日持久的爭論,競爭和市場支配力也是該論戰的核心問題所在。Facebook被詬病助長了"假新聞"的廣泛傳播,從正統的新聞媒體公司搶走了讀者和收入,競爭和市場支配力同樣與此有關聯。這些問題甚至出現在了企業資本對政治的腐敗影響、企業家減少、企業投資放緩、收入不平等問題的爭論當中。
就在本周,民主黨聲稱,一旦重新掌控國會和白宮,作為為美國人帶來"更好的政策"的計劃的核心部門,他們將會加強反壟斷執法。
對於以極為重視消費者需求自豪的亞馬遜來說,它的驚人增長可能不利於公眾利益的說法帶來了挑戰。自刊登以來,可汗的文章在網上吸引了超過5萬讀者——就一篇法律評論文章來說,該受眾量相當可怖。她的文章被包括《經濟學人》《金融時報》《福布斯》《連線》《華爾街日報》《紐約時報》在內的諸多知名媒體援引,她還出現在了大型直播媒體上。去年秋季,她獲邀加入反壟斷法最有名的一些學者的行列,在芝加哥大學的一個經濟學大會上發表講話。
可汗為紛至遝來的關注感到驚訝,當然也有點開心。她出生於倫敦,父母來自巴基斯坦,在倫敦上大學時相識相知。可汗在紐約市的一個富裕郊區長大,後來上了威廉姆斯學院,期間擔任學校報紙的編輯。她期盼著將來進入新聞行業,於是她前往華盛頓,不久後在New America擔任研究者,鑽研與經濟權相關的問題。
她覺得攻讀法學學位會有助於她成為一名更加出色的律師,因此她到耶魯大學法學院進修。在那裏,憑借著敏銳的思維、全麵的準備工作和對經濟公正的熱情,她給導師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第二年,她開始研究反壟斷法的曆史,以理解它為什麼沒能很好地限製企業的權力。"亞馬遜的反壟斷悖論"一文便是可汗的研究成果。
"我被她的作品震撼到了。"指導可汗完成項目的教授大衛·格雷瓦爾(David Grewal)指出,"它看上去完全不像是學生的作品。它稱得上法學界最好的文章,既有學者風度,又有激進的議題,同時還十分注重細節。"
明年,在完成律師資格考試和婚禮以後,可汗將會回到耶魯大學再讀一年,然後前往加州第九巡回上訴法院,做法官斯蒂芬·雷恩哈德(Stephen Reinhardt)的實習生。

琳娜·可汗是《耶魯法學雜誌》文章《亞馬遜的反壟斷悖論》的作者
"反壟斷悖論"
明年將會是羅伯特·伯克(Robert Bork)經典著作《反壟斷悖論》(The Antitrust Paradox)出版50周年。該書連批評者也承認它改變了反壟斷法的方向。
伯克曾長時間擔任耶魯大學的法學教授,不過他還是"芝加哥派"法學和經濟學的創始成員。他認為,對於反壟斷案件,法官應當對經濟影響進行嚴謹的分析。之前,很多的反壟斷理論都基於規模大就是壞事的模糊政治觀念——有巨大市場份額的大企業不可避免地會利用它們的支配力將競爭對手驅逐出市場,提高產品服務價格,並用財力換取來自立法者和監管人員的優待。1963年,美國最高法院甚至宣布,任何帶來超過30%的市場份額的並購交易都應當被視作不合法。
伯克信奉競爭(或者競爭帶來的威脅)有助於約束統治市場的公司的經濟理論,認為大多數的反壟斷執法非但沒有給消費者帶來幫助,反而可能引發相反的結果:扼殺創新,讓企業無法實現規模效益,因而無法讓消費者享受到更低的產品價格,更多的選擇以及更大的便利性。
芝加哥經濟學派是最新的經濟建模和自由市場思想的一種融合。在考慮擬議的並購交易或者商業行為會否損害市場競爭的時候,法院和監管機構收窄了分析範圍,詢問所涉企業是否會通過漲價傷害消費者的利益。由於芝加哥理論基本上都假定即便是支配性企業也不能夠提價,答案幾乎肯定是否定的。
因此,在之後的30年裏,政府否決了相對較少的並購交易,也幾乎沒有以壟斷市場競爭為由起訴企業。
"芝加哥學派的影響太深遠了,法院仍在吃伯克那一套。"喬治城大學法學院反壟斷專家史蒂文·薩洛普(Steven Salop)指出。他一直都認為,反壟斷執法太過寬容了。
在今年的芝加哥大會上,與伯克一樣被認為是芝加哥反壟斷分析先驅的聯邦上訴法院法官理查德·波斯納(Richard Posner)問道,"反壟斷已死,對吧?"
這種對反壟斷法的狹窄解讀導致美國經濟中三分之二的行業變得更加集中化(前總統奧巴馬的經濟顧問委員會的研究結果),很多行業都被三四家公司統治。這一點大家沒什麼異議。現在的爭議在於,該結果是否給社會帶來了益處。
例如,美國東北大學的約翰·克沃卡(John Kwoka)的研究發現,有四分之三的並購交易導致產品服務漲價,而且沒有給消費者帶來任何補償性的益處。克沃卡列舉的例子涉及航空、酒店、汽車租賃、有線電視、眼鏡等行業
就連前反壟斷官員也承認,回頭來看,他們當初批準穀歌收購YouTube和ITA Software,以及批準Facebook收購Instagram和WhatsApp,真的很傻很天真,扼殺了那些未來可能能夠挑戰科技行業最具統治力的巨頭的企業。
"當前的市場不總是能夠很好地揭示競爭損害。"可汗如是詬病政府分析擬議並購的方式,"他們必須要問問未來的市場將會變成什麼樣。"
與此同時,經濟學家們抱怨稱,反壟斷分析沒能夠充分吸納現代博弈論、信息論和行為經濟學的洞見,這些洞見很好地解釋了為什麼消費者、企業和市場的表現沒有像芝加哥學派理論認為的那樣。
正如諾貝爾獎得主、經濟學家讓·梯若爾(Jean Tirole)所證明的,芝加哥反壟斷理論無法應付高科技行業,因為該類行業天生地趨向於贏家通吃的競爭。在高科技行業,大多數的成本支出都是前期投資,比如軟件公司(如蘋果和微軟),也就是說服務額外客戶的成本接近為零。消費者自然而然地被吸引到擁有用戶量最多的平台(比如Facebook)。又或者這些公司取得成功,是因為它們的用戶數據最多(比如穀歌)。
高科技行業也往往擁有兩種彼此需要的客戶,比如同時服務商戶和持卡者的信用卡公司,或者連接內容製作者和內容消費者的互聯網服務提供商。
這種"後芝加哥學派"經濟學認為,在這種行業中,擁有先發優勢的公司能夠獲得壓倒性的競爭優勢,以至於新的競爭對手幾乎無法進入市場,即便是經驗豐富的競爭者也難以避免出局的命運。
亞馬遜在不同程度上顯示出所有的這些特點,由於它的業務線廣泛且相對複雜,不好用傳統的反壟斷分析去分析該公司。它最初是一家在線圖書零售商,如今則幾乎出售任何的商品——不僅僅是在線出售,近期還通過實體店和提貨站點出售。亞馬遜不僅僅是一家覆蓋數百種商品品類的零售商,還生產自有品牌商品。
通過亞馬遜的在線零售平台,顧客不僅能夠購買亞馬遜的自營商品,還能夠從數百萬家與之有競爭關係的零售商購物。這些"第三方賣家"通常要支付15%到20%的傭金,如今占亞馬遜平台商品總銷量的半壁江山——占亞馬遜總利潤的四分之一。它們很多支付額外的費用來將自己的存貨寄放在亞馬遜的倉庫,使用亞馬遜的機器人和人手完成顧客的訂單,或者依靠亞馬遜將它們的商品送到世界各地的顧客手中。亞馬遜物流體係包括它的25架貨運飛機和4000輛貨運卡車,以及與它簽訂優惠力度極大的合約的UPS和聯邦快遞公司(FedEx)。
這台不同尋常的商業機器在售商品達到3.5億件,它正在快速逼近美國幾乎每家每戶都成為它的顧客的地步。通過年費99美元的Prime會員服務,亞馬遜利用免費的配送和自有優質視頻服務來提升顧客的忠誠度。數據顯示,它的顧客每年在其在線零售平台上的支出平均達到1500美元。有人估計,按照目前的增長速度,到2020年屬於Prime會員的美國家庭比例將達到一半。
對於亞馬遜業務的這種描述,基本上都源自於它公開的監管文件和來自市場分析師的研究報告。亞馬遜也向來拒絕媒體的置評請求,也拒絕回答問題。該公司的創始人兼CEO傑夫·貝索斯(Jeffrey P. Bezos)是《華盛頓郵報》的所有者。
"亞馬遜給我們帶來了一個全新的、更好的世界。"可汗說道,"當年的鐵路和鋼鐵巨頭同樣如此。但我不認為亞馬遜是問題所在——現行法律才是問題所在,而亞馬遜強有力地詮釋了這一點。"

亞馬遜網站從在線出售圖書起家,如今它幾乎出售任何一種商品——同時也在線下開設獨立書店,包括圖中紐約的這一家書店
亞馬遜的商業繁榮
亞馬遜太過成功,規模太大,以至於對消費者或者市場競爭構成威脅了?按照現在的反壟斷標準,答案顯然是否定的。
畢竟,這家公司的成名之道是,在所進入的每一個市場都顛覆和刺激市場競爭,降低產品價格,迫使競爭對手要匹配上它驚人的運營效率和服務質量。畢竟,那通常都是企業取得行業統治地位的方式,它根本沒有不合法的地方。但根據反壟斷法,一旦企業取得市場統治地位,它的一舉一動和商業行為都會受到更加嚴厲的審視,這樣是為了確保它不會濫用自身的統治地位。跟所有的統治性公司一樣,亞馬遜也不認為自己占據統治地位。
評論家著重強調的一點是,超過一半(55%)的美國人的網購經曆始於亞馬遜的在線零售平台。但亞馬遜反駁稱,在線銷售額在總零售銷售額中的占比仍然不到10%。隨著線上商店和線下實體店之間的界線的消失,該數字有著更重要的意義。按照那一標準,沃爾瑪的銷售規模仍然達到亞馬遜的近四倍。
然而,零售業是個產業,而非產品產品——反壟斷分析慣常的參照標準。除了亞馬遜最早進軍的圖書市場(該公司的市場份額高達40%)以外,亞馬遜在其它的商品品類都沒有占據接近壟斷性的市場份額。
例如,在它力促的服裝市場,亞馬遜占在線銷售額的20%,但在整個市場的份額則不到7%。亞馬遜即將掀翻百思買成為最大的消費電子銷售商,但即便如此,它的整體市場份額也將隻有20%。對在線尿布零售網站Diapers.com的母公司的收購,幫助亞馬遜在在線嬰兒產品市場取得43%的份額,但在整個嬰兒產品市場的份額則不到20%。
即便是收購全食超市,亞馬遜在年規模達6000億美元的美國食品雜貨市場的份額也將隻有區區的2%,遠遠低於沃爾瑪的20%以上和Kroger的7%。正因為此,大多數的反壟斷專家都認為政府不大可能會試圖阻止該並購交易。
不過,可汗在她的文章中指出,這些指標並不能詮釋亞馬遜新形成的市場支配力的"架構"。
她問道,如果說亞馬遜規模那麼小,增長那麼地不溫不火,那為什麼亞馬遜進入一個市場的預期會大幅推升它的股價,而競爭對手的股價則紛紛跳水呢?
她問道,為什麼會有那麼多成功的大型實體零售商不能夠在在線零售領域取得顯著的進展呢?為什麼會有那麼多小型零售商覺得自己除了利用亞馬遜的平台觸達顧客以外別無選擇呢?
反壟斷分析通常假定統治性公司往往會通過提價來運用它們的市場支配力,但可汗問道,要是亞馬遜通過擠壓其供應商的利潤率來運用它的市場支配力呢?要是它的戰略是在所統治的市場壓低價格,以便進入將會帶來更多收入和利潤的新市場呢?
她問道,當有這麼多亞馬遜的競爭對手還是它的客戶或者供應商的時候,反壟斷監管機構如何能夠分析一個市場的結構以及亞馬遜在裏麵的議價能力呢?為什麼西爾斯百貨(Sears)的股價在它宣布旗下的Kenmore電器產品線將通過亞馬遜出售當天會大漲19%呢?為什麼沃爾瑪、穀歌、甲骨文和UPS統統都認為亞馬遜是它們最大的威脅呢?
可汗問道,如果亞馬遜不是壟斷公司,那為什麼金融市場會給予它的股票那麼高的估值呢?
"反壟斷執法者應當擔憂的是,亞馬遜日益掌控電商的基礎設施,以及它利用自身的統治力擴張它的新業務項目,將它們置於有利位置的種種方式。"可汗在她的法律評論文章中寫道。
正如可汗所認為的,亞馬遜的戰略和商業行為"是現行的反壟斷理論無法預見和理解的,"監管機構和法官如今用以分析企業商業行為的語言和工具"完全不合時宜"。
"以擴大市場份額為目的的行為和以驅逐競爭對手為目的的行為,有什麼區別呢?"可汗問道,"問題在於,它們太相像了。"

1998年5月,美國司法部長對微軟提起反壟斷訴訟,這是潛藏在當前的爭論背後的一起案件
反壟斷的保守派
你或許不會感到驚訝的是,大多數的反壟斷從業者都會駁斥來自一位學習法律隻有3年的學生的譴責:法律判例和他們這些年來開發和掌握的分析工具,不足以承擔起保護我們免遭科技巨頭掠食的任務。
"純屬沒有說服力的論點。"斯坦福大學經濟學教授、美國司法部反壟斷部門首席經濟學家蒂莫西·布雷斯納漢(Timothy Bresnahan)怒斥道。他當年曾幫助反壟斷部門對微軟提起訴訟。
"我不會因為擔憂這個國家太過缺乏富有創造力的人才,致使有家公司可能會成為各個行業的佼佼者而夜不能寐。"一位前反壟斷部門主管稱。
聯邦貿易委員會(FTC)前成員如是說,"我信奉的反壟斷法是,我們想要賦予企業盡可能多的空間去創新,去提供更加價廉物美的產品,隻會在我們發現它們存在某種排擠競爭對手的行為的時候予以阻止。"
可汗建議道,大多數反壟斷分析所基於的消費者福利標準,應當擴大成為考量統治性公司對員工、社會和政治程序的影響的公共利益標準。對此,反壟斷保守派也嗤之以鼻。在他們看來,這種模糊的主觀標準隻會招致政治和意識形態方麵的麻煩。
但如果你稍微逼問一下他們,他們大多數也都會承認現行法律不能很好地應付在線平台和在線網絡時代的競爭動態。
"我想,反壟斷法有很大的彈性讓我們去調整和適應現代的市場和技術。"美國反壟斷學會主席戴安娜·莫斯(Diana Moss)指出。
莫斯談到了近期涉及消費品價格以外的問題的一些案例,比如創新、討價還價的權力以及將消費者捆綁在原有產品當中的協議。她說,真正的問題在於,讓更多的法官和執法機構官員注意那些問題。
的確,如果問題的核心不在價格上,法官會不得不對企業行為背後的意圖作出更加主觀性的判斷,或者不得不猜測新企業是否會或者是否能夠在未來進入市場。法官不願意踏進這潭渾水,尤其是在技術和商業戰略快速進化的市場,所以正是那些行業需要一套更加整體全麵的分析方法。
潛藏在當前爭論背後的有美國VS微軟之間的那場二十世紀最大的反壟斷訴訟。芝加哥學派的反壟斷信奉者認為,克林頓政府對該軟件巨頭的起訴,是針對一位成功的創新者的一次公然過度伸張。而反壟斷法的擁護者則將該案件列為現行法律成功對付高科技壟斷公司的證據。的確,如果初審法官的裁決得到了全麵的支持,那它可能就是正確的裁決。
但事實上,聯邦上訴法院後來縮減了那個裁決,駁回了初審法官有關該公司應當被拆分(就像近一個世紀以前約翰·洛克菲勒的標準石油托拉斯公司那樣)的命令。最終,該案件在布什時代以被認為對微軟非常有利的條款和解。
微軟案件模棱兩可的結局——以及美國反壟斷法相對羸弱——上個月被凸顯了出來:歐盟裁定穀歌利用自身在互聯網搜索上的虛擬壟斷地位偏袒自家的比價購物網站,對其處以創紀錄的反壟斷罰款。事實上,聯邦貿易委員會幾年前調查過同樣的問題,最終沒有采取任何的實質性行動便結束其對穀歌的調查。原因之一是:它不清楚,即便穀歌偏袒自有的網站(穀歌否認),這種行為是否就違法。
從過往的案例來看,那種行為不一定違法。早在規模大就是壞事的前芝加哥學派時代,最高法院曾裁定,伊士曼柯達公司不能利用其在膠卷市場的壟斷地位,來在衝洗膠卷市場謀取競爭優勢。但在近期的一些案例中,依仗芝加哥學派理論的最高法院和兩個上訴法院提高了門檻,稱統治性公司在另一個市場有"很大的可能性"取得壟斷地位,才能夠認定它的行為是不合法的。
部分觀察家指出,歐盟與穀歌的案例反映了美國的做法和歐洲的做法之間的差異:他們保護競爭者;我們保護消費者。這種常見的差異,暴露了美國人自以為是的文化。這種文化所基於的觀點是,我們的做法催生了創造性破壞,進而在技術、管理或者金融創新上帶來了巨大的躍進,而歐洲的做法則讓二流的競爭者可以通過政治手段做成它們在市場中無法做成的事情。
在我看來,這種觀點揭露了對於我們的自由市場體係的一種天真觀念:每個人和每家公司都有同樣的機會去取得成功。政府不能也不應當試圖壓製成功催生更多的成功的途徑,我們也不應當假定市場上的成功完全是依靠努力工作、獨創性和出眾的執行力。讓競爭變得公平公正是一個正當的政策目標。一個良好的經濟體係不僅僅能夠高效運轉,還能夠遵從公平競爭的普遍直覺。
美國有一百年曆史的反壟斷法背後的邏輯和意圖是,即使是創新和生產率引發的競爭,也需要得到管控,以便確保生態係統健康運轉,使得相對少數的巨頭企業不會利用它們所贏得的經濟優勢去進一步擴大其在市場中的優勢。
"我想我們必須要回到反壟斷法的初衷。"以質疑政府管製著稱的芝加哥大學商學院經濟學家路易吉·辛格爾(Luigi Zingales)說道,"狹隘的純經濟手段無法詮釋人們對於經濟權力和政治權力集中化的擔憂。"

亞馬遜138億美元收購全食超市,不僅僅震蕩整個食品雜貨行業,還引來了政府對"萬貨商店"的商業戰略和行為的反壟斷調查
政府該在什麼時候介入
雖然亞馬遜目前還沒有對市場競爭構成威脅,但它顯然處在變成這樣的威脅的路上。這或許是該公司變得更加嚴肅對待這些看法(以及提出這些看法的人)的原因。據稱,亞馬遜在物色一位反壟斷經濟學家,在宣布收購全食超市以後,它已經雇用了兩位司法部反壟斷部門前領導(一位民主黨人,一位共和黨人)。
不好說政府該在什麼時候插手阻止亞馬遜收購另一家公司或者縮減它的部分商業行為。不過,我很確定的是,政府應該要在亞馬遜遠未同時在圖書、食品雜貨、服裝、硬件、電子產品和家居用品市場取得40%的份額之前介入。政府應該在亞馬遜分別在物流配送、計算和媒體內容領域與UPS、甲骨文和康卡斯特(Comcast)分庭抗禮之前插手。可汗頗有道理的一個洞見是,要是我們還沒有工具去鑒別企業什麼時候達到那個競爭臨界點,那該有人去發明出來了。
至於那些政府官員仍有足夠的智慧和魄力去分辨壟斷者的"灰色歲月",讓我們記住:是政府當年中止了對最具創新性、最受尊崇的IBM的控訴,讓微軟有機會成為了後來的微軟;是對微軟的那場世紀訴訟讓穀歌有機會成為了後來了穀歌;是AT&T的拆分讓蘋果有機會成為後來的蘋果,讓無線電話成為了可能。
"穀歌、蘋果和亞馬遜都創造了改變世界的顛覆性技術,每一天它們都在提供極具價值的產品。"美國國會參議員伊麗莎白·華倫(Elizabeth Warren)上個月在智庫New America演講時表示,"但競爭的機會仍須向想要得到機會改變世界的新晉者和小型競爭者敞開。"
沒有經濟理論認為成功的顛覆者將不可避免地被顛覆。曆史所昭示的是——以及一位28歲的法學學生如今提醒我們的是——有時候需要點公共權力來約束私人權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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