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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7月29日星期六

讚成捕殺城市流浪狗


最近,西安一名32歲女子被狗咬傷,旋即感染狂犬病去世。悲劇發生之後,西安的市政部門冒著酷暑,全城打狗。


害人的流浪狗已經確定攜帶狂犬病毒,還疑似瘋狗,全城亂竄,再次傷人的可能性很高。這樣的定時炸彈,當然要清除。


至於其他流浪狗,數量不少,夏季是流浪狗傷人的多發季節,為保障市民(尤其兒童)安全,趁這個新聞熱度,積極撲殺流浪狗,我想不出什麼反對的道理。


中國每年有兩千多人死於狂犬病,至於被狗咬傷的事件,更是不計其數。


看新聞就知道,單單福州一市,2015年就有8000多人被狗咬傷,需要去打疫苗。這裏麵有不少是流浪的野狗。


北京這樣的多狗城市,每年十幾萬動物傷人事件,相當大部分都是狗咬人,而流浪狗咬人更是屢見不鮮。去年9月份,北京就發生一起瘋狗咬人事件。一條瘋狗流竄多個街區,數十人被咬傷,一時之間人心惶惶。


流浪狗傷人,一直是很普遍的城市問題。隻因為死的人少,這個問題就長期得不到重視。每次政府治理城市流浪狗,卻成了所謂"愛心人士"表演的機會。


他們也許不知道,打狗這種髒活兒,如果不是死了人,或出現惡性的狗咬人,構成公共安全事件,這種事情很少人報警,政府也不會重視。日常流浪狗咬人的事情,比新聞看到的,要多出很多。


西安流浪狗咬人致死的事件,促使人們關注這個問題,督促市政部門拔除危險源,雖說治標不治本,隻要能減少此類事件發生,我認為就挺好。


這時候少不得有質疑的聲音。質疑者多為愛狗人士,聽一聽他們怎麼說。


這名女子被狗咬傷後,打了三針狂犬疫苗,女子還是不幸身死。有愛狗人士認為:這事件說明了,狂犬病的防疫作業有問題,要麼是這個批次的疫苗有問題,應當問責,而不應該拿狗開刀。


防疫站有沒有按照規範打針,疫苗是否失效,這些確實值得追問。從目前調查看,女子被狗咬傷屬二級暴露(無出血的輕微抓傷擦傷),感染的可能性原本較低,她第一時間去打防疫針,此後一共打三針,可以說風險意識很強。醫生給她打狂犬疫苗,也符合醫學對犬傷暴露的處置規範。到目前為止,疫苗也沒發現是失效的產品。


狂犬病屬於極少見的,絕對致死的傳染病。而醫學界對狂犬疫苗的作用,卻從沒有聲稱100%的功效。注射疫苗之後,傷者需要一定時間形成體內抗體。若病毒過強,或傷者的免疫係統應答遲緩,則"疫苗跑不過病毒"的事情,難免會有發生——雖然概率小,還是存在這種可能性。


這名西安女子大概就是這樣的不幸者。她什麼都做對,最後還是輸給了狂犬病毒。狗把人咬傷致死,卻有愛狗人士把責任推給"藥不給力",以此為流浪狗推托,這是怎樣的邏輯?


還有些愛狗人士稱,咬傷人的狗畢竟隻是少數。狗把人害死,招致撲殺,這是咎由自取;那些沒咬人的狗,它們有什麼錯,憑什麼它們無緣無故要被打死呢?


這些愛狗人士的問題就在於,把人等同於狗,把人類的道德法律規則,套用在狗身上,大談什麼人狗平等。


狗和人是不平等的,它們在人類社會隻有兩種地位:財產和無主物。如果是私人養狗咬人,狗造成的一切侵權責任,都由主人承擔,這應該沒有爭議吧。


作為流浪狗,既然無主,它們也就是人類麵臨自然的一部分。這是無法用是非曲直來衡量的,唯一的法則是必要性。如果它們無傷大雅,就像城市廣場鴿,沒人和它們過不去,甚至還有人喜歡。一旦無主動物對人類形成威脅,將其撲殺,隻是人類的自我保護。


看似溫情脈脈,大談"狗權"的愛狗人士,在他們的眼中,人類所受的威脅倒是不值一顧。他們對狗大談"狗權",就是沒把人類的生命和健康權當成要緊的事情。


經常有愛狗人士和我辯論,瘋狗咬人,你主張全城殺狗;流浪漢也有偷竊殺人的,是不是也要把流浪漢撲殺呢?


這就是他們的邏輯。他們不明白,人和狗不一樣,狗沒有人權,不應以人類法律標準看待。你想真正保護狗,隻有一個做法,就是把它納入財產權範疇,由人來保護。


還有一些溫和的愛狗人士,他們也認為狗咬人不對,城市流浪狗需要治理,等等。隻是他們不能接受"撲殺""打死",這些簡單粗暴的方式太過殘忍。尤其一些城市街頭捕狗,實在是過於血腥。


於是,很多愛狗人士主張"收養"流浪狗,萬不得已要殺狗,實行安樂死,以"人道方式"殺狗,像中國台灣地區的一些做法。老實說,對於這種主張,我也不太以為然。


先說收養流浪狗。如果愛狗人士到街麵撿拾流浪狗,自己出錢,自發籌款,以私人方式收養,我一百個讚成。如果他們主張政府建立"流浪狗收容中心",用稅金養狗,我堅決反對。政府有責任保障市民安全,這種保障要受成本約束,不能被挾持,為少數人的偏好買單。


不幸的是,這種思想有漸成潮流之勢。微博上有人提出,政府不要打狗了,把打狗這筆錢拿出來,給街上流浪狗接種疫苗,這樣做到不殺狗,市民也安全。這種"不算帳,空許願"的表態,贏得了很多愛狗人士支持。這隻能說明他們私心任性,無視稅收公帑為何物。


政府打野狗,效果要好,成本也要低,我覺得這是起碼要求。當然,考慮到市容觀瞻,市民的心理感受,確實沒有必要當街撲殺,狗血四濺,引起爭論紛紛。很多事情要做得正確,也要做得幹淨漂亮,才能有效推行下去。


本文發表在2017年7月24日的新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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